AMZ123获悉,据外媒报道,近日,美国南卡罗来纳州最高法院作出裁决,认定亚马逊必须为该州未征收的第三方卖家销售税买单,涉及金额高达数千万美元。
这场纠纷的核心,在于亚马逊作为平台方,是否有法律义务代其平台上的第三方卖家向州政府收取并缴纳销售税。州最高法院最终以3比2的微弱优势,驳回了亚马逊的申诉。
具体案情聚焦于2016年第一季度的税款,金额为1250万美元。这笔款项恰好发生在该州此前给予亚马逊的五年销售税豁免期到期后的几个月。尽管亚马逊已支付这笔款项以获得上诉资格,但更大的账单还在后面。南卡州税务部门指出,由于亚马逊在2019年4月之前一直未对第三方卖家交易代收税款,加上利息,其实际欠款总额已超过2.77亿美元。
在法庭辩论中,亚马逊坚称自身只是提供一个平台,并没有拥有商品,也不是销售商。其律师团队主张,平台上的独立卖家才是真正的交易主体,理应由他们自行负责税款的收取与缴纳。
然而,这一论证并未得到各级法院的支持。行政法院、州上诉法院此前已相继否决亚马逊的主张,如今州最高法院也维持了相同立场。法院意见书指出,亚马逊全面控制了平台上的第三方卖家,从交易流程到支付环节,各个层面都高度介入。因此,亚马逊实质上从事了销售业务,理应承担起代收代缴税款的义务。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判决仅涉及2016年的1250万美元争议,但更关键的在于,它为另外两起总计约2.77亿美元的待决案件铺平了道路。
南卡州税务部门表示,这两笔审计账单涉及2016年4月至2019年3月期间的税款和利息。亚马逊此前已就这两笔款项向行政法庭提出异议,相关案件曾暂停审理,如今随着最高法院的裁决落定,亚马逊的处境将变得极为不利。
业内人士指出,这起案件的背景与电商行业的税收政策演变息息相关。在2018年之前,美国法律规定,企业通常需要在一个州拥有实体设施,才会被强制要求征收销售税。而亚马逊早期正是利用这一规则,通过在各地建立配送中心来争取税收豁免。
2010年,南卡州为吸引亚马逊投资设仓,曾承诺给予其五年的销售税豁免期,条件是创造超过2000个全职岗位并投资上亿美元。这也促使亚马逊在2011年和2012年在该州建立两个配送中心。
豁免期于2015年底结束后,亚马逊开始为自营商品征税,但直至2019年4月才启动对第三方平台商品的代收代缴服务。期间,虽然第三方卖家可付费让亚马逊代收税款,但最终缴税责任仍落在卖家身上,导致大量税款未能及时入库。
对于此次裁决,州税务部门负责人表示欢迎,认为最高法院明确了亚马逊在电商交易中的责任,纠正了亚马逊关于自身并非销售商的商业主张。
来源:跨境头条